韓國半導體特別法8月11日實施,集羣基礎設施最高可獲100%財政支持
韓國《半導體產業競爭力強化及支持特別法》施行令制定案已於 8 月 4 日獲國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將於 8 月 11 日正式實施。該法案由總統直屬機制推進,細化特別委員會組成、半導體集羣指定程序、人才培養支持及專項會計運作等事項。根據施行令,申請指定半導體集羣需提交建設計劃,內容包括基本目標、發展方向、名稱、位置、面積、當地產業及基礎設施現狀、人才培養和研究基礎建設等。非首都圈地區將在集羣指定中獲得優先考慮。半導體集羣所需產業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費用,可由國家和地方政府承擔總項目費用的 50%至 100%。其中,雙重化設施、供應鏈穩定及產業安全相關設施可獲得全額支持。施行令還規定,可優先支持非首都圈半導體企業與地區專業人才的就業銜接及再教育,並明確半導體產業專業人才培養機構的指定標準和程序。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部長 Kim Jung-kwan 表示,將與相關部門合作推進法律規定的主要政策任務。